10月6日,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对诺和诺德公司进行了打击,裁定美国政府合法地选择诺和诺德公司的胰岛素产品加入一个允许联邦医疗保险机构协商其药品价格的项目。Thomas Hardiman法官为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写道,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正确地遵循了联邦法规,将该公司胰岛素产品纳入联邦价格谈判范围。最高法院支持这一决定,并指出其其他裁决驳回了强生公司、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和诺华公司提起的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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